低空资源网

本站收集低空经济有关动态、规范、政策、应用场景等资料供大家学习使用。

  日前,民航局发布《2025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从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运输效率与经济效益、航空安全与服务质量、教育与科技创新等12个方面展现了2025年中国民航发展情况。《统计公报》显示,2025年,民航安全运行平稳可控,运输生产主要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国际航线客货运快速增长,低空经济蓬勃发展,全行业有效应对外部冲击挑战,民航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据获悉,截至2025年底,我国共有运输航空公司65家、民航运输飞机4574架(其中国产飞机220架)、定期航班航线5488条,定期航班国内通航城市261个(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我国航空公司国际定期航班通航65个国家的147个城市。

  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方面,截至2025年底,通用航空在册航空器总数达3140架,全国在册管理的通用机场数量达513个,全国通用航空全年共完成飞行121.9万小时。截至2025年底,全行业注册无人机共328.7万架,比上年底增长51.0%;全年无人机累计飞行小时4530.29万小时,同比增长69.89%;全国低空飞行服务站46个,覆盖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法规建设方面,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完成全面修订并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增加“发展促进”专章,其中明确,国家鼓励发展通用航空,加快构建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网络,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国家采取措施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推动建设民用低空飞行和应用相关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适应低空经济发展要求的适航审定、飞行管理等制度和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制定低空经济相关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鼓励低空经济领域技术创新和应用拓展,促进低空经济发展。此外,空域管理方面,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明确,划分空域,应当兼顾民用航空和国防安全、低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公众利益,使空域得到合理、安全、充分、有效利用。(来源:低空经济观察)

  10月12日,民航局网站公示《2026年民航发展基金相关补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2026年民航通用航空、中小机场、安全专业项目和教育培训资金预算方案。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21日。

  根据此次公示的2026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共有224家单位拟获得补贴7.8161亿元。其中,拟补贴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达14家;青岛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拟补贴金额最高,为1.0516亿元。中小机场补贴方面,193个中小机场拟获补贴金额达25.836亿元。

民航官网截图

              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72号

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现将民航发展基金、旅游发展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旅游发展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截止日期另行明确。

  二、优化民航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将民航发展基金重点投向不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公共领域,逐步退出竞争性和市场化特征明显的领域;将航空物流体系建设纳入民航发展基金补助范围;不再对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和运营予以补贴。

  三、优化旅游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项目、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项目纳入旅游发展基金补助范围。

  四、2020年12月31日前已开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五、除本通知规定外,上述3项政府性基金的具体征收使用政策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六、请相关部门和地方切实加强有关政府性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及时组织实施政策执行情况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报告在次年5月底前报送财政部。

                                  财 政 部

                                2020年12月31日